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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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渴慕義的必得飽足
飢渴慕義的必得飽足
摘錄編寫「幸福人生的八條道路」古倫神父著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現代中文譯本將前一句譯成「渴望上帝旨意的人」,原文另可譯成「追求公義如飢如渴」,由於第四福與第八福均提及「義」,大多數的學者將八福分成前四福與後四福。由於「義」可引申為「合乎上帝要求的言行舉止」,故現中譯本才如此翻譯。從先知傳統對「義」的詮釋開始,「使他們稱為『公義樹』」(賽61:3)七十士譯本譯成「使他們被稱為義的世代」,基督公教(天主教)奧古斯丁強調「被上帝稱為義」,因此「義」是建立在人與上帝的關係裏,因此他特別強調敬虔。路德卻認為,人的「被稱義」惟獨恩典,因此「義」在他詮釋中,著重於人與人的關係,換言之,就是正義與公平。
事實上,在聖經傳統中,已經不斷向我們指出「義」的這二重意涵。柏拉圖認為「義」開啟了四樞德──即明智ヽ正義ヽ勇敢與節制,擁有這四種美德,是讓生命充滿意義與價值,與成功的必要條件。對柏拉圖而言,四樞德不是指公平對待他人,而是需要先公平合理的對待自己與自己的本質,正確地生活,堅守立場,適度的節制。耶穌更告訴我們,對上帝之義飢渴的人,將是有福的!換言之,祂強調一個整全的人,就該尋求真正的義。尼薩的葛利果認為,義是集結所有美德之大成,正義ヽ智慧ヽ勇敢ヽ節制會帶我們接觸自己內心,喚起上帝賜給我們潛藏在生命中的潛能。
魏柴克對柏拉圖的定義提出質疑。因柏拉圖把「義」定義為「每個人做符合他做為人本質的事,並在社會中做符合這本質、角色該做的事」,換言之,就是「做好自己的本份,做自己該做的事」,但他認為,耶穌所說的「義」,指的是我們能敏銳地察覺,什麼事是當下我最該去做ヽ去行出的最合適的路。「義」就是能正確對待每個當下,當我們可以在每個時刻做正確的事,這就是「義」──真正的美德。
對義感到飢渴
艾克哈特同樣認為,「就像上帝施行祂的作為,沒有理由,不問為什麼;『義』也不需要理由,自然的就會發揮作用」。「一個義人不會尋求自己的旨意,而會全然接受上帝分給他的一切,無論是病痛ヽ窮苦或其他任何事物,他都甘之如飴,因這是上帝所給予的;因此,對他而言,嚐起來比任何事物都好。」對義感到飢渴,渴慕實現上帝的心意,會使人與事物的本質和平相處。那些尋求自己旨意的人,「他們不停地抱怨,感到極大的痛苦;他們總認為別人不會公平合理地對待他們,因此,他們一直受苦。」艾克哈特認為,飢渴慕義正是一條帶領我們走向認同事物本質的路,透過飢渴慕義,我們可以擁有做出當前最適當之事的自由。
對柏拉圖而言,「義」不意味著遵守法律,或物資公平合理分配,而是公平對待自己,也如此對待他人,並分配給每個人他們所需的。耶穌認為,我們應當飢渴慕義,換言之,就是主動謀求正義。為了做出正確的事,我們需要不斷努力,甚至為此奮鬥;只在心中省思「義」是不夠的,我們需要主動尋求社會的正義,經濟的正義,人與人之間的正義,唯獨實現「義」,人與人之間,才能得到真正的和平。
飢渴慕義的必得飽足
前聯合國秘書長哈瑪紹(Dag Hammarskjold,A.D.1905~1961)曾在他日記中寫道:「飢餓是我在疾苦國度裡的故事。我飢餓,是因為對團體ヽ對正義的迫切需要──這是一個經由正義所建立的團體,及一份經由團體所贏得的正義。只有生命能滿足生命。唯有透過營造生命,將我自己的本質實現為通往他人的橋樑,成為正義拱門的石材,這飢餓感才能得著飽足。」哈瑪紹積極投入建立人與人間公義之事,他察覺到,只有他將自己的利益擺一旁時,這些投入才能開花結果。哈瑪紹是基督徒,在他日記裏寫著:「倘若經由『上帝與靈魂合一』而被判定成為地上鹽的那些人──倘若他輕忽自己的角色,失去鹽的功用,他便是有禍的。」這位當年著名的聯合國秘書長,於1961年飛往剛果執行和平任務時墜機身亡,後來這事件,被證實是西方特務的刺殺行動;他飢渴慕「義」,至終也為此捨命。
耶穌應許我們,飢渴慕義的人,必得飽足。祂要對我們說,對真正生命的渴望,必會得著滿足。在地上,對正義的渴望永遠得不到滿足,但那些努力尋求正義的人,卻得以一再體會到,他們飢渴慕義的生活方式,是多麼美好。同時,這種飽足不會令人懶散,而是通往生命、內在滿足,以及最終通往幸福的飽足感。是的,主動積極尋求「義」的人有福了,因為這個祝福是經歷幸福生命的邀請,那些正尋求實行「義」的人,不會死後才得著飽足,當他們當下眼見,飢餓的得嚐飽足,公義得以申訴,當人們為「義」爭戰中,他便已能感受到內心的幸福與滿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