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中壢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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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良知

強化良知

「行動的基督徒」菲德利希修雷美爾(Friedrich Schorlemmer1944~)

 

    主後1521年馬丁路德在沃姆斯(Worms)基於良知所提出嚴厲呼求,改寫了歐洲人的歷史,那是一個自由的個體站在法庭前,影響了一個不斷要求服從機構的故事。就在一百年前,約翰胡斯(Jam Hus,1369~1415)才因要求宗教與社會改革,而被送上火刑台,因此馬丁路德站在皇帝、宗教代表前,受到各方要脅撤回之前發表的言語,但他卻勇敢站出來,為他從聖經中所領受的發聲,他的主張就被詮釋為「良知的聲音」。自此之後,他的這句話便成了「良知」的典範:「因為我的良知深受上帝話語所擄獲,使我無法也不願意撤回任何事情,因為這樣做違背了我的良知,這是危險也是不可能的事,願上帝幫助我,阿們!」為讓事件更戲劇性,人們加上以下的句子,雖然馬丁路德從未說過,「這就是我的立場。我沒有別的話可說…」。

 

  關鍵字是「自由」,這種自由是從恐懼中被釋放出來,它給人勇氣,為一個受過良知檢驗的信念,將自己生命置於危險的境地。因此我們會發現一個與自己良心連結的人,這是一個完全依靠上帝而有所行動的人,他會憂慮,但卻活得心安理得、懂得思考,也發揮影響力。受撫慰的良知會讓我們獲得內心深處的領悟。雖然馬克思(Karl Mars)後來嘲笑路德,認為馬丁路德雖擺脫外在的鎖鍊,但內心卻受到更強烈的桎梏。但這卻是馬克思的錯誤解讀,路德是用聖經的話,來敘述他所認為的良知自由,他說:「當我們被困住、內心煩憂,充滿懷疑時,福音的真光會閃耀,並向我們說:『你們的 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賽40:1)」良知不僅僅是「內在的法庭」(如馬克思所言),但更是安慰人心的連結,勇氣和道德從此增長。路德認為,人們不應把上帝看成是一個「放高利貸者與生意人」,以為祂根據我們良好行為才親近我們,恩典是上帝已完成神聖之功,而非人類所能成就的偉大事蹟。馬丁路德畢生努力的,是達成一個能禁得起聖經檢驗的良知,這正與每個基督徒習習相關,並該努力以赴的。

 

強化良知的典範

  那些有勇氣讓自己良知聲音強化起來的人,總能振奮其他人,但這些人往往會陷入身體與生命的危險中;就像大衛王面前的先知拿單、聖殿門口的耶利米、在『法律』前的蘇格拉底、彼拉多前的耶穌、議會前的保羅、康斯坦堡大公會議前的胡斯、以及在納粹時期的潘霍華──在他的獄中書信中,就思考過良知與約束的問題;對德國人而言,良知往往與「對服從的要求」互相衝突,潘霍華則勇敢對抗這種單單因為社會普遍的文化因循與宣誓忠誠帶來的良心約束,同時,他自己也付諸行動,成為密謀反對暴政的共犯。

 

  就像幾年前哈維爾(Vaclav Havel,前捷克總統、作家)在他的作品『嘗試,活在真理中』所表達的,這些人批判自己國家的缺點,為要成為一面鏡子,以致於經常游走在牢獄的邊緣。

 

讓良知發聲

一個被良知所引導的生活,是不斷嘗試活在真理中,與謊言敵對,以真誠相待。良知向來都是那在我們裡面「與週遭相關」的理性之聲,它具有判斷力、提醒力以及教導力。它可以釐清、引導和照亮事實。良知是人性的一部份,康德說,「人無法不聽見這些聲音」;根據康德的看法,一個看似無良知的人,並非沒有良知,他只是習慣不去關心自己內在良心的判斷。我們相信,也期許一個人的良知會被激發出來,因為這樣的機制存在人心裡,沒有人例外。每個預備好要扛起責任的人,都有這樣的機制,他不會壓抑這個機制,他會鼓足勇氣,讓良知發聲,即便在最困難的衝突時刻,也要即時地、跟隨它的聲音。

 

當我們為了短期的經濟利益而消耗、剝削、毀滅上帝這個美好的創造時,在可預見的未來,無論地球將來變成什麼模樣,我們都要為我們所做的事與所放任的事負起責任。漢斯約拿(Hans Jonas,德國猶太裔哲學家)認為,即使面對多數暴力,也需要一個溫和的思想和行動來回應。「只有逆流上游的人,才能抵達水泉的源頭」。只要大家還是喜歡躲在別人後面,不敢完全做他自己,這種事就無法仰賴「群體」或「眾人」,只能全靠那些「勇於做自己」與願意跟隨上帝律法在自己心中說話的人,他們帶著上帝給予的良知,證明自己是一個團體中平和的個體,願意以溫柔的方式不斷地為自由和尊嚴而奮戰。